第一部分 概况
柳林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柳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柳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院内设有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支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507万元、支出总计1696.46万元,年末结余810.5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11.96万元,上升35.26%,支出总计增加566.53万元,上升60.21%。主要原因是2018年做两份报表,2019年合并为一份。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8.4万元,占比72.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698.61万元,占比27.87%。(可附图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9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86万元,占比96.31%;项目支出62.6万元,占比3.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08.4万元、支出总计1696.46万元,年末结余810.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40万元,上升54.7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上升755.47万元,上升80.28%。主要原因是2018年做两份报表,2019年合并为一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5.47万元,上升80.28%。主要原因是:2018年做两份报表,2019年合并为一份。其中,人员经费891.11万元,占比52.53%,日常公用经费805.35万元,占比47.4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696.46万元,占100%。(没有的项可不列举)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159.23万元,支出决算169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4%,用于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755.47万元,增长80.28%,主要原因是2018年做两份报表,2019年合并为一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6.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1.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0.13万元,对个人和家人的补助10.97万元;公用经费805.3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55.42万元,资本性支出187.33万元,其他支出62.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72万元,完成预算的62.87%,比上年增加3.68万元,增长10.81%,原因是:2018年做两份报表,2019年合并为一份。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7.72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3.68万元,增长1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我院 2019 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 6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 万。2019年“三公” 经费支出37.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7.7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4.04万元,比上年增加3.68万元,原因是:2018年做两份报表,2019年合并为一份。2019年我单位未购置车辆,公车保有量为19辆。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62万元,比2018年增加73.81万元,增长30.03%。主要原因是:2018年做两份报表,2019年合并为一份。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