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评估指标2.0版确定的指标任务,完成省法院党组确定的开展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工程,经省法院院长会议研究,确定山西法院统一使用最高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山西法院云调解平台”全部数据应当传输到最高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目前,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山西法院办案系统对接和数据传输工作即将完成,初步具备使用条件。
4月30日,在山西省高院的统一安排下,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运营经理金国开展了一次腾讯课堂远程培训。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为了提高调解人员的调解素能,梁院长亲自和柳林法院调解管理人员、调解法官、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相关人员共计2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围绕各级领导机关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功能应用和调解流程操作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与参训人员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过程中系统实操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建设致力于运用互联网技术整合社会调解资源,是推进我院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案件办理相关系统建设,实现诉讼服务网、办案系统与调解平台和繁简分流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的重要环节。通过“在线法院”,当事人可网上申请调解、选择调解员、上传证据、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等,法院也可直接通过该平台委托(委派)案件,调解员则可以线上与当事人进行语音或视频,完成调解和结案,制作有关文书等,将为整合社会调解资源、便利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助力。因此我院将积极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的指示要求,积极落实平台运行事宜,为当事人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确保高效便捷调处纠纷。
在培训会结束后,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纷纷表示,目前,利益主体日益增多,各类纠纷层出不穷,调解的工作难度也随之增大,科学技术的介入,使调解方式方法更加丰富,使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开展调解工作,力争将基层纠纷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