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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作者:柳林法院  发布时间:2018-02-09 10:31:39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柳林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柳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柳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院内设有办公室、政治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民事组、综合组、执行一组、执行二组、执行三组、执行四组、监察室、后勤中心、法警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以下表格详见附件。

一、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入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1185.14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851.2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比2017年高39.2%,变动原因:2018年以前,信访津贴等均为预算中追加,年初不预算,而上划以后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且人员工资有部分调资。

2.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1185.14万元,2017年支出851.2万元,2018年支出比2017年增加39.2%,变动原因:2018年以前,信访津贴等均为预算中追加,年初不预算,而上划以后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且人员工资有部分调资。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a.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810.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9.01万元,津贴补贴214.9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5.55万元,养老缴费90.39元,医保缴费27.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2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9万元,住房公积金55.5万元,绩效工资40.7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2.49万元)

2017年支出646.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6.84万元,津贴补贴201.7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9.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2.13万元,绩效工资36.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4万元)

2017年人员工资比2016年增加25%,原因:人员调资,工资增加。

b.商品服务支出

2018年支出355.82万元(其中: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20万元,邮电费16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10.56万元,福利费18.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1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6.43万元)

 

2017年支出148.8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

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比2017年增加139%,原因:案件数量增加,办公支出费用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即将完工,需要支出的款项较多。

c.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18.77万元(其中退休费9.57万元,奖励金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万元)

2017年支55.6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5.65元)

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比2017年减少66%,原因:项目调整,2018年公积金入人员工资项,且上划后预算了退休人员取暖补贴。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比2017年增加30.2万元,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出差次数随之增加,所需经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比上年增加30.2万元,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出差次数随之增加,所需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0.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1.32万元,增长135%,增加主要是2018年预算通过调减项目支出中的单位运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部门经费类支出,适当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车保有量15辆,与2017年相比减少40%,原因:公车改革上交县有关部门。

2.房屋情况;

      办公用房3500平米。

(三)绩效管理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柳林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9日

附件:柳林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柳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