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我院受理了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和平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我院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经庭前审查,发现被告人刘和平身患脑梗死、高血压三级(极高危)、膀胱癌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已于2015年5月7日被柳林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其取保候审保证人妻子郝改连亦因交通事故骨折卧床不起,子女均年幼。该案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实际困难后,为了及时向被告人刘和平送达起诉书副本、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及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先后多次去贾家垣乡刘家垣村被告人家中送达了起诉书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办理了新的取保候审手续。2016年6月1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又依法组成合议庭再次来到被告人刘和平家中对被告人刘和平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刑庭审判员紧紧围绕审判工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结合工作实际,走出院门,迈出法庭,把审判工作开展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用自身实际行动为当前我院轰轰烈烈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了生动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