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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化解信访案 专项整治见行动
作者:褚瑞奇  发布时间:2015-05-13 09:23:02 打印 字号: | |
  我院于2015年3月14日收到信访人张学明反映法院判决不公的信访材料,贾建荣院长高度重视并责成立案二庭审查办理。

  立案二庭高花银第一时间与信访人取得联系,通过电话了解事由,得知:原告张学明与被告陈泽生追索劳动报酬、返还垫资款一案,我院于2010年6月1日作出终结裁定,原告张学明不服,于2011年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后,时隔3年一直无任何消息。百般无奈下,张学明企图通过信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到事件的前因后果,高庭长又与中院法官取得联系,将张学明的信访诉求及时反馈,同时帮助中院承办法官在柳林法院调取、查阅卷宗,发现当初只是进行了复查而未作出处理结果。中院法官对自己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信访人困扰的行为自责不已,对该案高度重视,于当日着手进行复查,并表示会尽快作出复查意见。

  高庭长为安抚信访人焦躁情绪,主动与信访人约谈,耐心开导信访人等待法院的公正裁判。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8日做出了指令我院再审的裁定书,并委托柳林法院代为送达。信访人张学明于2015年3月23日收到裁定书后感慨道:终于见到了太阳,有盼了,贾院长是好官。激动之余还想找贾院长叙叙苦情,信访案件被成功化解。张学明因自己的信访诉求得到了有效解决而连连道谢,对我院领导处理信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我院领导在开展“三清”“三治”“三推进”专项整治活动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一点一滴做起,坚持实事求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同时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为群众办事,让群众得到满意。
责任编辑:柳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