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晚,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我院审判法庭建设。经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预算760余万元改造位于香严寺脚下的柳林县政府宾馆,作为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场所。
柳林县政府宾馆建于1993年,总面积9000余平米。我院审判法庭建设标准按二类地区算,应为9000-10070平米,宾馆改造后,基本能满足立案、信访和审判、执行的需要,能有效实现审判区和办公区的严格分开,同时可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较好条件,为法官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环境。
审判法庭改造项目为期两个月,年内法院将搬迁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