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6期
柳林法院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作者:刘维军 王丽霞  发布时间:2014-03-19 13:46:48 打印 字号: | |
  3月17日下午,在柳林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集中学习中,常务副院长、院党支部书记刘金柱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提出要做好思想准备、加强舆论引导、进行对照检查,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刘金柱带领全院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意见和要求,重点学习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背景、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活动开展的方法和步骤。

  刘金柱指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具有重大意义。全院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要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集中学习后,各党小组组织党员自学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王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