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日院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争创全市法院一流成绩,按照一切工作具体化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对院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如下,工作运行情况每季度终向院长交帐一次,年底总交帐。
一、院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在确保案件保质保量完成的基础上,要负责分管庭室的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等工作,具体为:
1、立案工作:严格把关、及时立案,拿不准的案件及时报告研究,防止因立案审查不严造成工作被动。立案庭调解、撤诉案件全年不少于80件。(严格审查)
2、结案率:确保所分管刑事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8%、民商事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5%、行政诉讼案件结案率和非诉执行案件审查率要达到98%;执行案件(包括行政执行案件)执结率要达到60%(新、旧案执行要达到150件);再审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0%;发还重审结案率要达到90%。
防止前松后紧,保证全年结案均衡,各审判庭季结案率不低于60%,每季统计一次,进行通报。副院长及其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全年主审重大疑难案件不少于5件。(保证结案均衡)
3、调解率: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必须达到60%,且做到案结事了,力争调解结案率达到70%。执行案件力争和解率达到60%。(案结事了)。
4、案件审限:全面掌握分管庭室案件受理情况,督促业务庭及时结案,力争无超审限结案。(严禁超审限)
5、审判质量:严格司法程序,公平公正裁决,确保卷宗质量。确保全年无错案,无重大失误、差错案。保证上级法院评查的案件得分在80分以上。(保证案件质量)
6、维护稳定:慎重处理每一起案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集体上访。尽量减少县、市上访,全年无涉法赴省进京上访。(息诉罢访)
7、思想教育:教育分管干警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办理案件中要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确保全院上下一盘棋。(令行禁止)
8、组织纪律:院领导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分管干警遵守请销假制度、上下班制度、值班制度、“五个严禁”制度和党员干部的相关纪律制度,确保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所管部门全年无一票否决。(无违纪问题)
9、调研宣传:所分管庭室完成信息材料外,每年发表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注重调研)
10、亮点工作:要有特色亮点工作1—2项,并要有书面经验材料。(特色工作)
二、行政后勤部门应当按照岗位职责服务审判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全年经费保障到位,有计划支出,确保机关正常运行。
2、车辆服务审判工作到位,不得无正当理由影响审判工作。
3、全院各庭室人员配备要到位,做到统筹安排,科学用人。
4、端正行政后勤服务审判态度,经常检点服务不到位原因,不得有刁难行为。
三、本办法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