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少年法庭就一起盗窃案件,根据辩护人提出的问题,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这是我院在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根据庭前会议制度召开的第一案。
庭前会议的目的就是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为了使庭前会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使其真正得到落实,我院少年法庭在召开庭前会议前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并制定了详细的会议提纲。
本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在侦查阶段与被害人有亲戚关系的侦查人员参与调查,向被告人收集证据时侦查人员有刑讯逼供情形,故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会议中,公诉人在听取被告人的供述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后,表示对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将予以核实。
通过召开庭前会议,我院在庭前解决了当事人对证据合法性问题存在的争议,将非法证据排除在庭审之外,避免了该问题对庭审的影响,从而保证了庭审的效率。我院少年法庭也通过实际操作,对新刑诉法中的庭前会议制度有了明确的认识。